关于为【江北区国有资产不良债权追收组办公室关于对广州市集资建房涉及的相关事宜的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具体按签订合同相关约定事项执行
服务金额 ¥18000.0元至¥20000.0元
金额说明 1.本次代理服务为半风险代理。具体方式如下: (1)在非诉阶段,律师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8000元至20000元, 所收集证据须满足我方追偿过程中进行和谈或诉讼要求,我方才支付代理服务费。 (2)如非诉阶段,未达成和解、调解,需要通过诉讼处理本案。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