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8:29
物资描述:法律诉讼\法律诉讼仲裁
计量单位:项
采购数量:1.0
报价需求:技术标准:无;计量方式:实计;付款方式:基础费用+风险代理;送货地点:江苏分公司;工程部位:江苏分公司不区分项目;收料人姓名:王婷;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靖阅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概况见附件
二、询价范围与委托代理事项
1. 委托代理范围:服务包括本案仲裁、反请求(如有)、反诉(如有)、一审(如有)、二审(如有)、执行(如有)、再审(如有)、及仲裁过程中的造价鉴定、质量鉴定、保全等诉讼全阶段,即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至本案上述委托代理阶段终结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立案、保全、裁定、调解、和解、撤诉、执行、执行异议等)。
2. 服务期限: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案全部司法程序、后续配套处置工作完全终结之日止,服务周期预计为三年。
3. 服务地址: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
4.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5. 合同签订:本项目为统谈分签,成交供应商与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经验,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法律中介服务机构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一定规模,持有经年审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 律所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执业律师数量在5人以上;
3. 已为本所社会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三年内(2023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5. 若以分所报价,不得使用总所各类信息数据;
6. 同一律所的总所和其分所不能同时参加报价。
2.执业律师
1. 截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委派的主办律师至少具有不少于5年的律师执业经验;
2. 严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年内(2023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交承诺书原件);
3. 承诺三年内不得与询价人及询价人关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及参股公司)有诉讼纠纷或与询价人存在竞业限制的情形(提交承诺书原件)。
3.信誉要求
报价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对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询价人及评审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可要求报价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发现不实之处的,取消其报价资格。
6.报价人应按本询价书附件六的格式提交《供应商合规与廉洁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否则视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报价要求与评审办法
1.报价方式:采用自主报价方式,报价人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及自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报价构成:
l 报价总价=基础费用(A)+风险代理费折算额(B);
l 基础费用(A):报价人报出的基础律师代理费(含税) ,元;
l 风险代理费折算额(B)=本风险代理费按照当事人减损金额 X%
3.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见采购文件
4.最高限价:报价总价(含税)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其中基础费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万柒仟伍佰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取消其报价资格。
5.评审办法(低价成交):满足本询价书资格要求、报价构成完整、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中,按报价总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总价相同的,基础费用低者优先;基础费用相同的,风险费率低者优先。
6.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
7.税费:报价为含税价(完税价),报价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以报价人填报的报价总价为准,不因税率差异调整。
五、付款方式
1.代理费构成:采用基础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的方式确定代理费总额。
2.基础费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支付前,供应商应向询价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3.风险代理费:按照询价人实际收到款项支付:
l 按照当事人减损金额 X%支付。
4.风险代理费调整情形(双方协商一致):
1. a.本案仲裁、尚未开庭前,双方达成和解撤诉的,供应商不收取风险代理费;
2. b.本案仲裁、尚未开庭前,双方达成调解且对方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代理费按50%收取;
3. c.本案仲裁,双方在一审期间达成和解、调解且对方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代理费按70%收取;
4. d.本案仲裁已判决,或虽达成和解、调解但本案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代理费按100%收取。
5.支付方式:电汇。
6.发票:供应商在询价人支付每笔代理费前,必须向询价人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询价人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差旅费用:本案所产生的律师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人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六、服务要求与质量标准
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报价文件组成:
1. 报价函(按附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报价单(含基础费用、风险费率、税率、报价总价);
4. 资格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责任保险证明、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无处罚证明、业绩案例等);
5. 法律服务方案(含服务响应时效承诺);
6. 供应商合规与廉洁承诺函(按附件六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7. 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2.递交方式:报价人应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3.报价截止时间:以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本项目询价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4.报价开启:报价截止后,由询价人组织评审小组在平台开启报价并按本询价书第四条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1.报价人应认真审阅本询价书全部内容,报价文件未对本询价书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报价无效。
2.询价人对本询价书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在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至各报价人。
3.保密:报价人应保守在本次询价过程中接触到的询价人保密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本询价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成交后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与本询价书不一致的,以协议约定为准,但不得实质性背离本询价书确定的服务范围与报价。
5.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供应商合规与廉洁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未对本询价书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报价无效。
| 项目 |
内容 |
| 询价机构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27栋 |
| 采购联系人 |
靖阅阅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电子邮件 |
jsgszczx@163.com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