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综合配套服务中心(超高层项目)超高层电梯维修项目比价公告(第二次)
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系双方有效的送达方式,使用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或函件、解除通知和诉讼、执行程序中的送达。任何一 方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未通
科技创业综合配套服务中心(超高层项目)超高层电梯维修项目比价公告
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2楼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公司物业项目内的[具体维修/维保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设 施、供水供电设备等] 进行维修/维保工作,为确保维修/维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 安全及物业区域内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