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徐州市贾汪区前委路北侧、劳工街南侧恒润广场1号楼1-192、1-193、1-194、1-195、1-197、1-198、1-199、1-266、1-267、1-268、1-275至1-285、1-290、1-291、1-297、1-298共计25套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水、电、燃气、排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参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成交后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特别提示: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可能过高,请意向购买人于参拍前自行咨询税务等相关部门,如因买受人无力承担税费而导致拍卖无效,买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