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再利用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等确保焚烧炉的稳定运行,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对垃圾仓和卸料平台进行分区改造。本次改建位于现有工程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建构筑物。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12.15
附件1: 202512151600590249.docx 1.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
陕西渭南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