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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281199985@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71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再利用提标改造项目 |
大荔县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再利用提标改造项目位于该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建。依托现有焚烧发电项目,掺烧污泥0—20t/d,一般工业固废0—80t/d,同时对垃圾仓和卸料平台进行无隔断分区;增设PNCR脱硝设施,改建后总入炉规模(入炉处理规模为400t/d)不变。 |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pdf )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张贴及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