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田家山白埂村东侧面积7197㎡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溧国用(2014)第06056号]、该土地的建筑物及超出该土地范围由被执行人溧阳市天目湖燕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房产(原查封建设面积为13000㎡,现经本院委托鉴定测绘,蓓茗休闲旅游山庄包括豆腐坊、停建工程及逸晨山庄在内的建筑面积总计为2245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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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4-6-19
评估值:6788304元。
2、地上建筑物及超出该土地范围的房产
整体房产范围:蓓茗休闲旅游山庄包括豆腐坊、停建工程及逸晨山庄等。
面积:22456㎡
具体构成:土地证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3719.66㎡,评估值:5647620元
租用村集体土地上的地上附着建筑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