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经济开发区创意产业园项目
测实
量。投标人(承包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
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9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
程监管,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
城市管理部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
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测
康信路(顺达路-顺意路)
全数实测实量。投标人(承包人)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
工。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程
监管,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
理部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
165
实施
桐庐乔林区块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琴溪路一标段)
全数实测实量。投标人(承包人)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
工。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程监
管,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理
部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实施
69
监
天万万常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全数实测实量。投标人(承
包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
工序施工。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程
监管,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
理部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
80
实施监
康泰路(石目路-纵十二路)、纵十二路(康泰路-石目路)
实测实量。投标人(承包人)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5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程监管,
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理部门。
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测
康乾路(湖东路-兴国路)
行全数实测实量。投标人(承包人)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程监
管,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理部
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实施监
督检测
顺起路(康泰路-运溪路)
行全数实测实量。投标人(承包人)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由发包人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7)建立建管衔接联合抽检机制。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参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过程监
管,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发包人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需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理部
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实施监
督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