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关于坐落于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62号尚城·阳光花园、权证号为粤(2017)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022号、粤(2017)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2026号、粤(2017)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1861号、粤(2017)翁源县不动产权第0001881号等174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的相关权利,直至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合同履行问题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拍卖成交后,交付标准为“按现状标准移交产权证载空间”,不包含任何现有装修、可移动设备、经营资质或租赁权益(如有)。
4、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上述租赁全部风险,租赁相关纠纷由买受人与承租人依法自行处理。
5、鉴于上述情况的复杂性,建议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