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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的相关信息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68号3单元2层32号(现顺庆区什字上街10号3单元2层2号)- -第四产权
在楼层 2 建筑面积 54.67M2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信息 未抵押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业务无法提供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年租金递增率: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每年递增3%; 2.本标的不存在优先承租人; 3.签订合同前,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纳出租底价10%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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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23-宜宾市南溪区凤凰路南溪职教城共享中心A-1-1- -第四产权
一个季度租金 (五)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九)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如在承租期及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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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18-川南建材产业园综合楼111号门面- -第四产权
若承租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抵扣租金、违约金等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合同到期后,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4、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 5、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擅自退租,承租方应按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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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3号标的:经开区汉晨路380号- -第四产权
行报名。若承租方需从事餐饮行业,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征得出租方同意,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因从事餐饮所涉及的改造费用与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1、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形成的资产,不能搬迁、不可拆除及撤离的部分,承租方不得毁损,并需同所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一道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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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3号标的:东兴区太白路69号5楼-4- -第四产权
行报名。若承租方需从事餐饮行业,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征得出租方同意,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因从事餐饮所涉及的改造费用与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本次招租标的的中央空调费、物业费、水电费由出租方收取,具体金额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方先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再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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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7-长江大道27号附7号门面- -第四产权
,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可提前解除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出租方可不予退还。 6、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让租赁房屋,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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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1:C座2层(清水)- -第四产权
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 (九)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擅自退租,承租方应按当年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出租方可不予退还。 (十)租赁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协商续租,则最迟应当在合同期满9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出租方承担按法律法规应由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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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8-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09号大学科技园Z-5- -第四产权
一个季度租金 (六)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如在承租期及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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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27号标的:市中区园艺路398号附101号- -第四产权
进行报名。若承租方需从事餐饮行业,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征得出租方同意,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因从事餐饮所涉及的改造费用与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形成的资产,不能搬迁、不可拆除及撤离的部分,承租方不得毁损,并需同所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一道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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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25-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科技岛2-A-6层- -第四产权
一个季度租金 (六)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中央空调费等)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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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495号- -第四产权
层 1层 建筑面积 23.27M2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1995年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未抵押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þ业务无法提供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低于5000元(含)的资产,出租人按500元的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价高于5000元的资产,出租人按成交价的10%收取履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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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11-川南建材产业园综合楼104号门面- -第四产权
若承租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抵扣租金、违约金等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合同到期后,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4、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 5、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擅自退租,承租方应按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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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标的39-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科技岛2-B-4层- -第四产权
一个季度租金 (六)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中央空调费等)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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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20号标的:市中区园艺路398号附1017号- -第四产权
进行报名。若承租方需从事餐饮行业,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征得出租方同意,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因从事餐饮所涉及的改造费用与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形成的资产,不能搬迁、不可拆除及撤离的部分,承租方不得毁损,并需同所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一道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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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南充市小龙街道江东北路三段28号- -第四产权
营业房 所在楼层 1 建筑面积 65.43㎡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有: 元/平方米/年或þ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后,需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依次进入“用户中心”“我的文件”下载收据凭证,并携带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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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15号标的:市中区园艺路398号附1043号- -第四产权
进行报名。若承租方需从事餐饮行业,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征得出租方同意,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因从事餐饮所涉及的改造费用与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形成的资产,不能搬迁、不可拆除及撤离的部分,承租方不得毁损,并需同所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一道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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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2026-06-20
资产包5:宜宾市翠屏区拱星街1号- -第四产权
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 (九)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擅自退租,承租方应按当年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出租方可不予退还。 (十)租赁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协商续租,则最迟应当在合同期满9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出租方承担按法律法规应由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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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标的15-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科技岛1-B-7层- -第四产权
一个季度租金 (六)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中央空调费等)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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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标的19-宜宾市南溪区凤凰路南溪职教城共享中心A-1-1- -第四产权
一个季度租金 (五)承租方不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八)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门前三包等因承租方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费、材料费、安装费等)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九)如果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出租方。如在承租期及免租
采购公告
物业管理
2026-06-20
4号标的:市中区园艺路398号附1055号- -第四产权
进行报名。若承租方需从事餐饮行业,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征得出租方同意,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因从事餐饮所涉及的改造费用与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形成的资产,不能搬迁、不可拆除及撤离的部分,承租方不得毁损,并需同所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一道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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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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