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2025年阳城镇等6乡(镇)阳城村等31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芮城县2025年新增恢复水浇地建设)项目二标段
公示期间, 收到一份异议函,异议函反映事项为中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项 目。因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证明其拟派项目 经理无在建项目。决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二 承诺书规定,将项目作废标处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电子交易系统
2、接收异议的单位: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3、接
山西运城
山西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