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室外实训基地项目、应急和实训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询比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期间内向采购 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 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iwennmg2025@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98081252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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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