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Ⅱ标段
准。
七、期限
1. 监理期限:自监理中标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如委托人因各种原因需对施工计划工期作调整, 监理人应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质量为前提,并须经委托人批准。 委托人对工期的调整,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 相关服务期限(缺陷责任期服务期限)
浙江杭州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03-13
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未来新城长东片区总部经济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金山湖周边配套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开标记录[A3305300710000194010001]
质量承诺
1 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80,152.00元 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 湖州市中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75,560.00元 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87,150.00元 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 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86,000.00元 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5 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1,1
浙江湖州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