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成立时间:
1996年04月26日
邮箱:
3857368@qq.com
注册资本:
17652000元
电话:
024-5530****
法定代表人:
孙安奎
地址:
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58号
网址:
--
中标业绩
中标项目
45
中标项目金额
3.19亿
已合作采购单位
15
项目联系人
2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的相关信息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人:赵旭 电话:024-54648888 邮箱:lnbh8888@163.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2025-09-26T02:38:59.000+0000 中标结果公告日期:2025-09-23T01:30:11.000+0000 中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中标价:6390234.52
采购公告
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26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05 邮箱:qmmy@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人:赵旭 电话:024-54648888 邮箱:lnbh8888@163.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2025-09-23T00:37:48.000+0000 中标结果公告日期: 中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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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23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331472 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52104001233147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中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中标人资质 [公路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于君春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辽221101122986) 中标价格 6390234.52元 发布
采购结果
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23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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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17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7282 一、评标情况 001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96.18 6390234.52元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0 2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92.45 6397041.18元 标段工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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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17
沈白高铁新宾县段运输便道恢复工程(新宾镇)
新宾县段运输便道恢复工程(新宾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新宾县衍水街2-8号 联系方式:02455690000 供应商(乙方):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地 址: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58号 联系方式:150423632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白高铁新宾县段运输便道恢复工程(新宾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主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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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08
树基沟、西大林村村民林木下山作业道路新建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B2025082201 二、项目名称:树基沟、西大林村村民林木下山作业道路新建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供应商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中标(成交)金额:1888775.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树基沟、西大林村村民林木下山作业道路新建工程 施工范围: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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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9-02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以上] 合同估算价 640.536879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8-26 17:00至2025-09-02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自行下载
采购公告
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8-26
清原县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0,1,4 监督部门: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公告
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8-26
清原县红三线防火通道新建工程
红三线防火通道新建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原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13号 联系方式:53024010 供应商(乙方):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地 址: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58号 联系方式:138423847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清原县红三线防火通道新建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清原县红三线防火通道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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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8-22
树基沟、西大林村村民林木下山作业道路新建工程
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 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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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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