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张海连,蒋树萍名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新阳路中2号尚林华府6栋801【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权证莞字第2400902972号、粤房地权证莞字第2400902973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余款支付
1.支付时间及支付账户: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6年3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塘厦塘新支行,账号:442941010400069680000257242]。
2.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广东东莞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