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二路15号明珠商住楼1,2层 房产证号:市201400914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3月11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市民意四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272844363)。
2、京东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京东-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
湖北武汉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202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