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滨湖区成都路与衡山路交口2幢、3幢、4幢、5幢住宅及1幢、2幢商业,商401,商402, 商403, 商404(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商404拍卖余款。”详细请咨询拍卖法院。竞买人未在既定期限内付清余款,拍卖成交不予确认,拍卖法院有权重新拍卖,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
收款账号:6232636000106714921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
山东威海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