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集贸市场西营业厅1222,1223号摊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账号:1020801021000663036109266,开户联行号:319361002087),拍卖余款须在2026年1月12日
安徽合肥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2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