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工街95号2单元5层2号(变卖)的公告
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价全款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号:6228400567056985760)。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辽宁大连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