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九江路一段139号凤栖澜湾二区23号楼1单元4层4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应在竞拍成功后10日内即2026年03月1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5636096),并备注案号:(2026)川1302执345号,本院不接受任何理由的延期缴纳尾款
四川南充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