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团结坝432号4幢19-1的房屋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39559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
重庆江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