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78号负2-140(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
50001060046052500210357005)。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
重庆江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