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完成前一日的数据审核工作。4.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总站物字〔2023〕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总站物字〔2024〕6号),以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印发的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负责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承担并完成采购人所指派的与站点运维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当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出台新的站点
山西太原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