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碚区兴居路8号负1号负1-1195停车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小区业主对本次拍卖的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请符合该条件的竞买人在车位开拍前7日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递交材料并确认优先购买权利,届时未申请的竞买人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拍卖标的物产权为大证,未办理车位独立产权登记,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分户办证事宜及产生的费用请
重庆北碚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2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