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南京路楚香苑住宅小区16号楼102、103、202、203、302、303、107-1号、权证号为豫(2022)信阳市不动产权证20220025920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2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行,户名: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97260176362,备注必须注明“浉河区法院执行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
河南信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