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5号19层9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部分成交款自动转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需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一笔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
辽宁大连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