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惠济区王砦佳园三号院D2-1,3-1#东1-0802号、权证号为无(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账号:62284007172325362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 依照《最
河南郑州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2025-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