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前街五塔寺小区7号楼5层1-501、权证号为呼房权证玉泉区字第2012138861号,呼房权证玉泉区字第2012138860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因不符合
内蒙古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