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鹤南街(鹤园南路-东海路)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九、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371-86083389
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8楼
代理公司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河南信阳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