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127号1号楼1单元18层180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3月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2025京0111执881号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020005933828118896
北京房山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