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府路3号御墅莲峰花园二期58号楼2层0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八、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5月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2026)粤1802执1620号(户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账号:9558832018000794176), 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和用途,以便法院查收。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
广东清远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