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洪梅镇自来水厂临时变压器(630KVA)配电工程
条件 1.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洪梅镇自来水厂临时变压器(630KVA)配电 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 招标人为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州弘宇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福建泉州
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