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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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872
招标项目金额
14.57亿
已合作供应商
12
项目联系人
3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邯郸市邯山区浴新南大街116号、权证号为010124247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法院指定的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561094,交款时注明法院执行案号(2025)冀0403执恢782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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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3-20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邯山区光明南大街18号2-1-8号、权证号为010109167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邯郸分行,账号:134660000015003019912,交款时注明标的物名称,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
其他
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3-1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邯山区陵园路111号42-2-9号、权证号为048084(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邯郸分行,账号:134660000015003019912,交款时注明标的物名称,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
其他
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3-1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丛台区人民路208号国贸中心B2902号、权证号为010112076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邯郸分行,账号:134660000015003019912,交款时注明标的物名称,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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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3-1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丛台区汉城街106号汉城华都18号楼1单元2303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账号1236813040320254962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冀0403执3268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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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3-18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案件扫描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0010001 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案件扫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4000 采购需求:按要求完成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案件扫描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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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3-08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东段亚太世纪花园4-2-11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580326,联行号:301127000019);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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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24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临漳县高速路口香西线北延路东、雄鹰碳素北侧土地使用权[临国用(出)第20110003号]、地上房产(临房权证2015-0202号)和其他建筑物、附着物。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541130,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冀0403执恢445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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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13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丛台区东柳北大街280号春光小区18-1-1101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6年3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9029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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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11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丛台区和平路16号-1-6号房产(变卖)的公告
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变卖余款(扣除变卖预交款后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44195,开户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 十二、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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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11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山区盛和路139号赵都新城·利和园1号楼附属商业邯山街964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6年3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89717,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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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11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陵西大街72号11-1-2701号(变卖)的公告
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变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87110,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十二、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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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邯郸市丛台区柳林桥南北街109号柳林国粹翠园2号楼1单元190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90521,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联行号:301127000019);其他竞买人
其他
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区县医院家属楼1号楼1单元18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556335,交款时注明标的物名称,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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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山区兴和路254号门市(变卖)的公告
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变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53927,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十二、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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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临漳县南环路中段路北锦江迎宾花园2号楼3单元1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法院指定的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530416,交款时注明法院执行案号(2025)冀0403执恢670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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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9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永年区洺关镇中华大街永美家园2号楼2单元703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48995,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交款时注明标的物名称,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
其他
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6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89号梧桐林语1-2-1904号、权证号为冀(2021)邯郸市不动产权第005630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法院指定的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545848,交款时注明法院执行案号(2025)冀0403执1386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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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5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邯郸市丛台区油漆厂路269号龙仕梧桐苑商业办公楼10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账号:12368130403202600589,联行号:301127000019);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
其他
河北邯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3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丛台区陵西北大街73C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6年3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368130403202584027,开户行:交通银行邯郸分行 )。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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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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