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新园91.93.95.97号房屋(含有证部分及无证部分)(变卖)的公告
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价全款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账号:6228400567077203466),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要提示1、变卖标的保证
辽宁大连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