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世纪商业街2号201、301、1089、1090、1091、1092、1093、1094、1095、1099、1100;会城世纪商业街3号220;会城世纪商业街6号275-1、275-2、276-1、276-2、276-3打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4月24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01200032176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6)粤07执恢5号拍卖款],并及时告知执行员,本院确认上述
广东江门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