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
成立时间:
--
邮箱:
--
注册资本:
--
电话:
0552-502****
法定代表人:
张登玉
地址:
五河县城关镇兴县路与女山路交叉口
网址:
--
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624
招标项目金额
1.01亿
已合作供应商
32
项目联系人
7
五河县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浍南镇安子口商业街2#103铺、203、303房产(变卖)的公告
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五河县人民法院;帐户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4929)。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1-13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文德江山府2号楼3单元205房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5256)。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1-12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新天地商业广场5号楼1135号2135号(变卖)的公告
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2962)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1-04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中徽·豪庭公馆G7号楼1单元2302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20261333221000002022301)。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县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4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沱湖乡天一花园3号楼2单元房产一处(变卖)的公告
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2065)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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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4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华天苑小区10#3-502号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20261333221000002022812)。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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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4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祥华.加州城2号楼3单元1203(购房合同房号为2号楼3单元1208)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20261333221000002024913)。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县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4
关于打印/复印纸的网上超市合同公告
于打印/复印纸的网上超市合同 三、项目编号:2831451000000989761 四、项目名称:五河县人民法院网上超市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五河县人民法院 地 址:五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055297189 供应商(乙方):蚌埠市龙子湖区欣乐电脑经营部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埠市淮河路643号火车站广场东侧5#区C楼三楼C332号铺位 联系方
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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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2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打印/复印纸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纸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831451000000989761 项目联系人:陈旭 采购计划信息: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五河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五河县人民法院 三、成交信息 交易方式: 直接采购 成交日期:2025年10月22日 总成交金额(元):965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
采购结果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2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祥华.加州城2号楼2单元1003(购房合同房号为2号楼2单元1005室)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6134)。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2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香格里拉小区18号楼1单元803室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5571)。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2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水岸名都5号楼3单元1002号(变卖)的公告
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4339)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1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润石·公园首府1号楼1单元1601室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5044)。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0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四季阳光城90号楼1003室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1095)。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0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四季阳光城89号楼303室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1095)。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0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碧水花园6号楼2单元502号房产一处(变卖)的公告
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五河县人民法院;帐户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1585)。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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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0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四季阳光城89号楼2004室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1095)。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20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星河国际.新座14#117号217号(变卖)的公告
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2900)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16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星河国际.新域50号楼3单元305号房产一处(变卖)的公告
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3495)。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
其他
安徽蚌埠
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15
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五河县新天地商业广场5号楼1135号2135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五河支行、账号:520261333221000002022962)。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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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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