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法院关于存放在叙永县落卜镇虹峰石厂内的:制砂、洗砂机、除尘器、破碎机、振动筛、电力电压器等共计13件(整体拍卖)(变卖)的公告
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付清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叙永镇环城南路)领取拍卖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叙永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南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