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成立时间:
--
邮箱:
--
注册资本:
--
电话:
1398918****
法定代表人:
王晓燕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8号
网址:
--
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403
招标项目金额
2.27亿
已合作供应商
17
项目联系人
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兴安路171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四川美安美名下机械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临江南路二段51号慢城八岛20幢3单元2层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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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临江南路二段51号慢城八岛20幢3单元2层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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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3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32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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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3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机关食堂原料配送服务 采购内容: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详见采购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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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1
机关食堂原料配送服务
机关食堂原料配送服务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采购单位: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原料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 49.1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内容: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数量:1.0000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详见采购文件。 需满足的要求:需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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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1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定,现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 采购日期 备注 1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机关食堂原料配送服务 详见项目详情 49.150000 2025年12月 详见项目详情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采购意向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1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468号天乙东郡3幢2单元2层1-10号10套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468号天乙东郡1幢1层11号、12号、1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铁昌路164号、166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468号天乙东郡1幢2单元2层1-10号10套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468号天乙东郡1幢2单元3层1-10号10套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468号天乙东郡3幢1层10号、1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10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42号禾瑞源1号楼1单元12层1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42号禾瑞源5号楼1单元4层2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18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丁香街14号6幢1单元3层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加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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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42号禾瑞源4号楼1单元2层3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42号禾瑞源4号楼1单元7层3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蟠桃路42号禾瑞源1号楼1单元7层1号(变卖)的公告
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账号9558 8523 1500 4481 163)并备注“买受人姓名”。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
其他
四川南充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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