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南棉路360号3单元5层2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法资产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部分成交款自动转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于2025年12月28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6
辽宁大连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