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关于阳江市江城区东门南路399号云星•公园世家8幢3层301号-312号铺(共12个商铺)(变卖)的公告
账户。
2.竞买成功的,如果变卖成交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后10日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一次性缴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账号:4400156160105018899244527,行号: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粤0
广东广州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