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鹤溪镇绿色食品市场南楼4单元506室,、权证号为00102051、00006057(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6年3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622858 0999 9061 675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
浙江丽水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