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常熟市方塔街45号1129、169、1101、183、1128、113、156、1130、1131、1103、1111、1122、1123、1133、1113、1138、1127、1139、1140、180、158、1126、1112、168、182号共计25套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应当自行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的结欠和收取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斜塘支行,帐号:6228400407900083860),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网上转账缴纳或者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
江苏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