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关于盘锦市大洼区纳帕溪谷小区A5#楼102,202,3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2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账号:722111703018
辽宁盘锦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