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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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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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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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武功山大道2008号田园壹品居3栋4层4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47686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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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26-03-2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2栋26层26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5365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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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26-03-2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宜春南路136号润达国际16栋1层125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3986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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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万载县三二0国道东侧(汽车服务广场南侧)的一宗商业用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47606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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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宜春南路717号6号楼6-7层1-6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51686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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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环城南路562号新苑怡景4幢4层2单元4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786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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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联牌黑白激光打印机20台(型号:E-GP3001-N)10(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3346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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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26-03-05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3号玉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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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温汤镇江源路36号7栋603室(变卖)的公告
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账号:622840232719546976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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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10号观赏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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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35号观赏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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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6号观赏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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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20号玉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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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11号玉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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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19号观赏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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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28号观赏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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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2号观赏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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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9号玉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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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关于33号玉石摆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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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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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5629565;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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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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