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开封市鼓楼区五一路与强军路交叉口北80米昊投九锡(一期)4号楼1单元101号、4号楼2单元101号、4号楼3单元101号、4号楼3单元102号、4号楼3单元502号、7号楼2单元102号、7号楼4单元102号、7号楼4单元601号、权证号为无(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 拍卖余款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账号:955883170300671929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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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