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滨海新区财政专户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2026年第1期)的招标公告
,并照投标银行1-
3位的名次排列,分别按照50%、30%、20%的比例分配绍兴滨海新区财政专户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存款额
度。
按资金情况,分月分步到位。具体存放单位,中标后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下发存放通知。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存款单位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如提前支取,支取方式由单
位自行决策,提前支取的额度不予补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绍兴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