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江镇西环路1158号(3栋3楼1-4号房)、权证号为河房权证字第00016595号,河房共字第00016595-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向法
广西河池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