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太仓市璜泾镇园林路501号3幢车库2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0100183610,0100183611,010018361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托已开设京东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常熟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