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江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开平市水口镇嘉兴工业区嘉兴南路132-146号第五幢经营场所内的机器设备、原材料(详见查封清单)(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2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平中山城支行,账号:6228400617338368267,行号:10358944009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25)粤0783执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