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关于李沧区金水路805号125号楼2单元701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3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标明“案号:(2025)鲁0213执恢494号。
户名: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
山东青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202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