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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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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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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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三大街39号东区135、231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银支付的方式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详情可咨询法院。 法院指定账户(本案采用一案一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80956764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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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02-12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牛坨子村恒益隆庭2-4-501(不动产权证号:11101120685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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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02-0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牛坨子村恒益隆庭10-4-502(不动产权证号:111011119257)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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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牛坨子村恒益隆庭9-5-502(不动产权证号:111011119209)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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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牛坨子村恒益隆庭9-1-402(不动产权证号:111011119160)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拍组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27506247)。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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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02-0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西区小围堤道与南北大街交口福熙园1号楼底商3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2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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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1--1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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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202 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2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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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6--105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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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213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2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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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1--104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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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1--102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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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206 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2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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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207 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2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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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2--104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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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3-1-8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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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1--泰安道18号不动产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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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1-1-7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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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201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2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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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22号1--泰安道20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29225768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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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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